近期,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疗、磁疗、光物理治疗设备和隐性眼镜市场专项检查安排的通知”(京药监市〔2008〕54号)文件要求,全力做好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发区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加强了隐形眼镜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分局工作人员拟定了监管计划,明确了人员分工,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工作,8月份对辖区内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通过整治隐形眼镜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区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树立了分局良好的执法形象。保障了奥运期间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