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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开发区分局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


  2008-08-18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0871正式公布施行,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良好的医药市场环境,近日,药监开发区分局在奥运会召开之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重点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必要性、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具体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对基层部门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分局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实施办法》切实贯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以此为指导进一步补充、完善和细化分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分局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为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和谐与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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