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京药监市[2007] 117号文件的精神,决定恢复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丙甘氨酸胶囊(国药准字H42022644)在京的销售。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67888244)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