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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品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关于转发市药品监督局
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两批
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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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1 |
辖区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现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两批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立即暂停批号为070405B、070502B的注射用甲氨蝶呤(5mg)用于鞘内注射。
市药品监督局开发区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1:市药品监督局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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